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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出台养老服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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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钰博)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事关亿万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计划在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鼓励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优化服务供给 繁荣老年市场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实施意见》共提出6个方面共17条措施。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实施意见》明确,要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鼓励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

加强消费保障 提高消费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此外,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9月23日,民政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实施意见》中,多处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切实把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特别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让政策真正惠及每一位老人。